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2018]4号)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当组织公示,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相关意见。公开信息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xIb_AfQ03emaeqh0rudyA
提取码: 98k4
纸版报告查阅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张总 18654677788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化工产业园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区、学校等有关单位和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如果对该项目持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联系,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五)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