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五路东、沂河路北地块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街道,占地面积为14900.84m2。调查地块四至范围:东至空地,隔空地为高端装备产业园工业邻里中心;北至空地,隔空地为南一路;西至空地,隔空地为东营河;南至空地,隔空地为沂河路。本地块中心坐标北纬37°25′1.01″,东经118°42′32.96″。
调查地块现状为空地,历史上仅用于施工人员办公、生活及施工建材堆放等临时使用,现将土地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施行)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2020年1月1日施行)文件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摸清地块现状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确定项目所在地是否符合土地性质变更的条件,东营胜利胜东医院委托山东胜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形成报告,为本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根据历史用途变迁资料、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表明。调查地块2016年以前一直为空地。调查地块2016年左右,由于周边地块建设,向地块内堆放开挖土石方及少量的建筑垃圾。2018年左右由于地块南侧白金翰宫的建设,在本次调查地块南侧进行地面硬化,并设置施工临时建构筑物,作为施工人员生活、办公区以及施工建材堆放区。2022年左右临时建构筑物拆除,并对现场进行清理、平整。2023年2月恒大黄河生态城施工单位对该区域进行再次利用,仅建设临时板房,堆放建筑材料。2024年调查地块北侧堆放土石方及少量建筑垃圾,并进行苫盖。2025年3月对临时板房进行拆除,并进行场地平整。地块内分散了少量建筑垃圾,主要在地块中北部,主要为混凝土块、石块、砖块等惰性建筑材料。调查地块内没有发现遗留的污染痕迹,现场无异味。
根据专家意见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为了解堆放的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的影响,进一步开展了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的布点原则,在地块内外共布设了8个土壤采样点(包括1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32个土壤样品(包括3个土壤平行样和1个土壤对照样)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布设了3个地下水采样点,共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本次调查采集地块外布设1个地表采样点,共采集1个地表水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1)土壤样品分析参数包括:包括了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因子+pH、、铁、锰、锌、石油烃(C10-C40)等特征污染物,地块内土壤样品所有检出指标的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2)地下水样分析参数包括:色度、臭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石油类+八大离子,共44项。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地下水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钠、硫酸盐、氯化物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 III 类标准要求。场地内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钠超标原因与所在地质化学环境本底值偏高有关,由于评价区位于滨海平原地区,受区域地质与海水倒侵双重影响,且排泄不畅,地下水水平运动缓慢,因此其地下水含盐量较高。
(3)地表水样分析参数包括: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等。地表水检测结果表明,地块西侧东营河中硫酸盐、氯化物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硫酸盐、氯化物超标与所在地质化学环境本底值偏高有关。
综上所述,东五路东、沂河路北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相关要求,调查地块可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开发。